鹏城镇上的菜市场。
这是一条地面低洼地带常年积水的老旧街道。
也是普通老百姓日常买卖农产品的摊位区域。
整条街道的生活气息十分浓厚。
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地方俚语不绝于耳。
今天出门买菜的人很多,摆摊卖菜的也很多,所以略显嘈杂、拥挤。
有可能是因为某男子被一个短发干练、清丽质朴的美女牵着来到这里的原因。
这般丰神如玉树临风姿卓绝的完美男子,不要说鹏城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了,即便是放眼广府、龙国乃至整个世界,都是难以找出第二个的。
当代所谓的国民老公级的男演员和奶油小生,包括欧美那些世界级的顶尖男明星,全部绑一块都不如这男子十分之一的英俊帅气。
在街上遇到如此绝世美男子,不要说令女人们频频回头了,就算是男的也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的。
回头率当然是百分之好几百的。
所以,本就不是很宽敞的街道,自然就拥挤了起来。
而且,今天的菜市场上,还新开张了一个猪肉摊。
摊位上摞着两大扇今早才斩杀好的新鲜猪肉。
原本只是来这买青菜的居民,见到如此新鲜的猪肉,难免会驻足在此停留片刻,等待这位猪肉佬正式开卖。
有些十天半月都吃不上一餐肉的穷苦百姓,也暗暗希望这个年轻的猪肉佬老板,能在开张大吉的日子搞点优惠,便宜个一毛两毛的。
眼神忧郁的猪肉佬看了看手上并不存在的手表,然后拿起摊位上那杯绝对是他自己调的鸡尾酒,等待着八点钟的来临。
距离八点钟正式开张大吉的时间,也就还有几分钟。
这猪肉摊的老板叫做阿漆,是烈士之后,所以镇上的居委会、街道办、市场管理单位都很照顾他,于是便让他经营了这条菜市街上目前唯一的一个猪肉摊。
要知道,在这个很多地方买米都还需要粮票的年代,猪肉摊这种几乎稳赚不赔的营生摊位,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后台的人才能做的。
不是你想卖猪肉就一定能卖的。
“阿漆,可以点炮仗了吗?”
猪肉摊旁边,一个有些面黄肌瘦的小年轻,左手拿着一卷小小的炮仗,拉直大概也就三十厘米长,右手拿着一根点燃的香,对着猪肉摊里正在耍帅的年轻猪肉佬说道。
“再等两分钟。”
叫做阿漆的年轻猪肉佬摆了一个自己觉得很酷的pose,心不在焉的回答道。
他心里却是在想着,今天会不会有漂亮的美女来他这里买肉呢?
“说好的,待会儿我给你放炮仗,外加包两个小时猪肉,差不多卖完你就要送我半斤猪下水。”
瘦瘦的小年轻再次提醒道。
“嗯。”
阿漆轻轻点了点头。
附近的街坊邻居都叫他阿漆,除了他过世的父母给他取名单字一个漆之外。
其实另一个原因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。
这个漆,是一串数字,严格来说是一个代号。
所以这个名字也在时刻提醒着他:我不是一个猪肉佬,我真正的身份是后备的情报人员,代号凌凌漆!
从阿漆对待这个营生摊位的态度就能看得出来,他其实是不太乐意当猪肉佬的。
可能是阿漆觉得猪肉佬这个职业会影响他的气质,耽误他把妹泡妞吧!
但是,如果宝刀久不能饮血,是养不出刀意、刀气的。
而且,即使是再锋利的刀,倘若一直不用,也肯定是会生锈的。
再者,他祖传的法刀也不能荒废了。
然而,这个时代已经不是武林侠客可以行侠仗义的时代。
对于无权无势的人来说,杀人是会犯法、是要偿命的。
哪怕对方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强盗,也不能允许你以行侠仗义的名义私人处决,必须交由法律来审判、枪决。
所以,这把曾经饮过无数武林高手的杀猪刀,就只能变成真正的杀猪刀了!
没有人血来养刀,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,用猪血来养。
杀人的刀法,通过杀猪,也照样可以日益精进。
毕竟猪和人的基因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,貌似也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所以阿漆即使再不乐意当猪肉佬,但为了自己的刀,也只能继承这个光荣的杀猪职业。
因为归根结底,他只是一个好色、善良、有正义感的热血男子。
《港综:从吞噬魔胎成为最强邪修!》第 105 章在 博阅145书院 已为您整理完毕,喜欢请收藏本站,我是一颗大李子 后续章节将持续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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