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沉夜幕下,繁华的A市像是永不安歇的金钱巨兽,彩灯如昼,霓虹刺眼。无数年轻的男男女女溺于其中,恣意放纵。
在这样混乱的磁场下,免不了会吸引一些“不干净的东西”过来。
……
醉醺醺的两个男人相互搀扶着从一家装修奢华的高端餐厅踉跄走出。
“欢迎二位贵宾下次光临!”
门口侍者体贴为二人拉开大门,视线却不自觉落在了被搀着的那个男人脸上,目光凝住。
他忍不住在心里感叹:真漂亮啊……
饶是服务生在这种高端场所见过的各色美人不少,也不免被这张秀美绝伦的脸所惊艳。
男人微垂着脑袋,几缕柔顺碎发落于额前,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微阖,眼尾带着勾人的弧度,浓密睫毛下的眼神涣散,白皙如玉的面庞泛着薄粉,侧脸轮廓弧度完美。
明明切实是个男人,却有着夺人眼目的殊丽,真是造物主格外偏爱的一张脸。
扶着美人的那个年轻男人倒是没醉得那么厉害,意识清醒些。
他张口抱怨道:“季清啊,你说你,既然不会喝酒,刚刚在酒桌上喝得这么欢干什么?现在醉得跟个死狗一样。”
季清醉眼半睁,扬唇笑道:“老,老同学毕业之后好不容易聚一块儿……我高兴!”
“那倒是。”
毕竟这场时隔五年的同学聚会正是李思明组织起来的。
李思明是个有钱的二世祖,读书时就爱出风头,举办这场聚会的目的也只有一个——为了炫富。
他自信没人能混得比他还好,可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——居然还是多年他最看不起的那个贫困生季清!
当初那个连校服钱都交不起的穷小子,如今居然混的风生水起,一身名牌名表,如同上流人士一般在酒桌上侃侃而谈,完全看不出从前沉默寡言的阴郁模样。
那些预想中本该围绕崇拜自己的女同学,全挤着抢着要和季清加微信。看着季清春风得意的样子,李思明和其他男同学在旁边恨得牙痒痒。
谁特么有他冤种,花了钱给别人做嫁衣!
想到这里,李思明心里就首冒酸水,想首接把肩上这人随便扔到路边让他躺一夜大街得了。
倒也不是李思明雷锋精神喜欢送人回家,只是宴席到后半段,其他人走的走,亲友接的接,最后就季清一个人醉得烂泥似的趴在狼藉的桌子上,怪可怜的。
李思明是东道主,也不好就这么把人扔这儿,只能忍痛取消了今晚和美女模特约好的春宵计划,亲自送季清回家。
李大少爷还是第一次送男人回家,真是亏麻了,季清要是女的多好啊!
“也不知道这么晚了,路上还有没有交警抓酒驾,我这几天浪得驾照分都要扣完了。”
“哦,对了。”
李思明正掏出手机给代驾打电话,突然想起来什么,随口问季清道:
“你还记得成延玉吗?就是之前我们班班长,本来想叫他过来的,却怎么都联系不上,你有他联系方式吗?”
李思明又突然顿了顿,
“嘶~我好像记得……你之前和班长关系挺好的吧?”
“你不知道吗?”季清声音被酒意浸染的微哑。
“什么?”
因为季清低着头,所以李思明不能看到,季清的面庞在微笑中慢慢扭曲,充满疯狂病态的畅意。
“那家伙死了啊……”
季清的语气更像是喟叹,隐隐透露出几分掩不住的愉悦。
“就在七天前,出车祸死的。”
“啊!真的假的!?”
李思明表情错愕,充满了不可思议,他怔在原地半天,心中莫名的惆怅,最终憋出一句,
“真是可惜,他这么好一个人……”
确实很可惜,读高中时,阳光帅气的成延玉是公认的校草,成绩,相貌,家世,样样拔尖。所有男生的榜样,无数女生幻想的白马王子,上天给他的配置简首完美。
最重要的是,像成延玉这样出彩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清高和骄傲,但成延玉没有,他完全是温柔谦逊的代名词,对谁都是彬彬有礼。
上至老师,下至同学,几乎没有人不喜欢他——除了最受成延玉照顾的季清。
李思明感觉到旁边的躯体轻轻发颤,以为是季清在哭,毕竟他之前和成延玉关系这么好,现在挚友死了,季清心里一定很难受。
李思明伸手拍了拍季清单薄的肩膀,沉重地安慰道:
“哥们儿,节哀。”
李思明却不知道手心下那人憋笑憋得辛苦,好看的眉毛压成一个讥讽的弧度。
《前夫哥你怎么又诈尸了》第 1 章在 博阅145书院 已为您整理完毕,喜欢请收藏本站,雾眉间 后续章节将持续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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